太平新闻 集团新闻
2012
11-26
太平人寿积极行动,贯彻落实集团《关于支持太平人寿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确保“三年再造一个新太平”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集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集团战略实施的总体部署和太平人寿加快发展的需求,于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支持太平人寿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集团成立以来首次针对一家子公司专门出台促进发展的相关文件,充分表达了集团对太平人寿的期许。《意见》下发后,太平人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彭伟董事长要求尽快传达、认真学习领会落实,张可总经理带领经营班子迅速布置,广大员工倍加鼓舞,纷纷表示要勇于承担起集团赋予的“领头羊”和“排头兵”的历史使命、绝不辜负这一重托、肩负起一家优秀公司的使命。

10月27日总经理室部分成员进行了学习、研究了工作布置;11月1日向各部门、各分公司转发了《意见》,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1月10日办公室、企划部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研究《意见》,提出一些贯彻落实的具体建议;11月24日彭伟董事长作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指示要求;11月25日张可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全面贯彻执行《意见》,落实具体工作,决定成立由张可为组长、叶非为副组长、总经理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隋舵为组长、各部门长为成员的执行小组,并要求制定详尽的行事历,有步骤、有时间节点、有责任人,一一对照《意见》落实推进、及时向集团职能部门汇报沟通进展情况,同时决定在12月17日召开的年终工作会上由叶非副总经理作《意见》解读及相关安排。

太平人寿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以贯彻落实集团《意见》为契机,牢牢把握未来寿险行业发展的四大机遇,时刻紧抓“围绕一个目标、做好两个一、搞好三抓,提升四个能力”的四项重点工作,不懈追求价值持续成长和专业化经营,不断健全市场化竞争策略,坚决推进和率先实现“三年再造”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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