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2022
08-05
有關滬深股通的投資者及參與者資格修訂

根據上交所和深交所於 2022 年 7 月 25 日生效的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和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內地投資者將被限制通過滬深股通買賣中華通證券。自一年過渡期結束後(2023 年7 月24 日起),內地投資者不得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中華通證券(包括參與配股),但因公司行動為(如分配股票股利)等被動取得中華通證券的情形除外。而內地投資者持有的中華通證券只可賣出。


就上述修訂,本公司由生效日起不接受為內地投資者開通「滬深股通交易」。內地投資者新申請有關滬深股通交易將不會受理。而在生效日之前,已開通「滬深股通交易」的內地投資者將不受影響,並設有 1 年過渡期直至 2023 年 7 月 23 日為止。過渡期結束後,內地投資者不得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中華通證券,但因公司行為等被動取得中華通證券的情形除外,內地投資者持有的中華通證券可繼續賣出,沒持有中華通證券的內地投資者賬戶將於2022年8月5日起被關閉中華通市場交易許可權。有關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通告: 有關滬深股通的規則修訂

內地投資者包括:
(a) 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檔(包括境內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個人
(b) 聯名賬戶持有人(如聯名賬戶持有人中有任何一方屬(a)條規定的內地投資者)及
(c) 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下述投資者不被視爲內地投資者,並仍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中華通證券:
- 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或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證明檔的個人;
- 內地註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香港及海外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聯絡您的客戶經理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52) 2543-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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