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條例 -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向太平証券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

本行需要閣下的個人資料,以便向閣下提供閣下要求的產品及服務,並與此同時管理本行在法例及監管上的義務。本行可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本聲明所載的用途,並向本聲明所載的人士披露該等資料。

閣下必須向本行提供本行要求的個人資料-如閣下不提供,則本行可能不能向閣下提供所要求的服務,並需要取消或終止本行擁有的任何安排。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用作的用途

本行可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 

  • 考慮產品及服務的申請,以及維持向客戶提供的產品、服務及信貸額度的日常運作;
  • 進行信貸審查(包括(但不限於)在申請消費信貸(包括按揭貸款)時,及
  • 信貸進行(一般將於一年進行一次或多次的)定期或特別審查時)
  • 設立並維持本行的信貸及風險相關模型;
  • 協助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信貸審查並收回債務;
  • 確保客戶一直保持信用可靠性;
  • 設計金融服務或相關產品,以供客戶使用;
  • 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標的;
  • 釐定結欠客戶或客戶結欠的債務的金額;
  • 向客戶(以及為客戶的義務提供擔保的人士)收回未付的款項;
  • 履行太平証券或其任何相關團體(稱為「太平集團」的成員)遵守或與以下相關的(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的)義務、規定或安排:
  • 現時及今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任何法例、法規、判決、法院命令、自願守則、制裁制度(「法例」);
  • 現時及今後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自我監管或行業團體或金融服務提供方協會授予或頒佈的任何指引、準則或要求,以及任何國際準則、內部政策或程序;
  • 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承擔、或對其實施或適用的與對太平集團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有管轄權的本地或外國法律、監管、司法、行政、公共或執法團體,或政府、稅務、稅收、貨幣、證券或期貨交易所、法院、中央銀行或其他機關,或自我監管或行業團體或金融服務提供方協會或其任何代理人(統稱「當局」,而各為「當局」)的任何現時或今後的合約或其他承擔;或
  • 當局之間的任何協議或條約;
  • 根據遵守制裁或防止或偵測清洗黑錢、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或其他非法活動的任何計劃,遵守在太平集團成員之間分享資料及資訊,及/或對資料及資訊的任何其他方式的使用的任何義務、規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 採取任何行動,以履行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遵守關於或就偵測、調查及防止清先黑錢、恐怖份子資金籌集、賄賂、貪污、逃稅、欺詐、逃避經濟或貿易制裁(及/或避免或觸犯關於此等事宜的任何法例的任何行為或嘗試)的法例或國際準則或監管要求的義務;
  • 履行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遵守當局的任何要求或申請的任何義務;
  • 讓太平証券的實際或建議受讓人,或太平証券就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估擬作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主體的交易;及其相關的用途。

可向其轉移個人資料的人士類別

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將保持其持有的個人資料保密,但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可就上文所載的用途而言,向以下各方(不論位於香港境內或境外)提供有關資料:

  • 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包括其僱員、董事、高級職員、代理人、承判商、服務提供方及專業顧問)的任何代理人、承判商、分判商、服務提供方或聯繫人士;
  • 就太平証券經營其業務而言向太平証券(包括其僱員、董事及高級職員)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證券結算或其他服務的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方;
  • 任何當局;
  • 太平証券負有保密責任的任何人士,包括已承諾保持有關資料保密的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
  • 代表提供資料的個人行事的任何人事、收款人、受益人、賬戶代名人、中介機構、往來及代理銀行、結算行、結算或交收系統、市場對手方、上游預扣代理、掉期或交易資料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客戶有證券權益的公司(而有關證券是由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持有),或向客戶的賬戶付款的人士;
  • 信用調查機構及(如有違約,則)收數公司;
  • 太平証券或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有義務,或被規定或期望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 太平証券的任何實際或建議受讓人,或太平証券就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承讓人;及
  • 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
  • 第三方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提供方;
  •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及
  • 太平証券聘請的外聘服務提供方(包括(但不限於)郵遞公司、電訊公司、電話推廣及直接銷售代理、客戶服務中心、數據處理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

使用資料作直接行銷

太平証券擬使用客戶的資料作直接行銷,而太平証券就此而言需要客戶的同意(當中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而言,請注意:

  • 太平証券不時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資料、產品及其他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政背景以及人口統計資料,均可被太平証券用作直接行銷;
  • 可推廣以下類別的服務、產品及標的:
  • 促銷及推廣公司或本集團的金融服務、財務、投資相關服務及產品。

以上服務、產品及標的可由太平証券及/或以下人士提供或(如屬捐獻及捐贈)招攬:

  • 太平集團的任何成員;
  • 第三方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提供方;
  • 第三方奬償、忠誠度、品牌合作或優惠計劃的提供方;
  •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

太平証券可能收取金錢或其他財產,以作為向其他人士提供資料的回報,而當要求客戶同意或表示不反對時,太平証券將告知客戶其會否就向其他人士提供資料而收取任何款項或其他財產以作回報。

如客戶不希望太平証券使用或向其他人士提供其資料,以作上文所述的直接行銷之用,則客戶可透過通知太平証券行使其拒絕權。

要求查閱並修改所持有的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以及在條例下批准及出具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條款,任何人士均有權

  • 查詢太平証券是否持有
  • 其相關的資料,並查閱有關資料;
  • 要求太平証券修改任何與其相關的不準確的資料;
  • 確定太平証券就資料而言的政策及做法,並獲告知太平証券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
  • (就消費信貸而言)在要求時獲告知日常向信用調查機構或收數公司披露的資料項目,並獲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向相關的信用調查機構或收數公司提出查閱及修改申請;及
  • 在透過悉數還款以令人信納的方式終止信貸後,並在緊接有關終止前五年內,並無在信貸下發生按太平証券釐定的重大違約的前提下,指示太平証券向相關的信用調查機構作出從其資料庫刪除關於該項已終止的信貸的任何賬戶資料的申請。 

根據條例的條款,太平証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申請收取合理的費用。

查閱資料或修改資料的申請,或關於政策及做法以及所持有的資料的種類的查詢,須向以下人士作出:

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41號中保集團大廈2901室,客戶服務中心

在考慮任何信貸申請時,太平証券可能向信用調查機構索取關於客戶的信貸報告。如客戶希望查閱信貸報告,則太平証券將告知相關的信用調查機構的聯絡詳情。

權利受到保障

本通知書的內容概不限制客戶在條例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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